返回首页
我要查找
 部门概况  招标信息  中标公告  政策法规  工作动态  下载中心  专家专栏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建立学院第二届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2012-04-25 15:49  

根据院领导指示,为了保证我院招投标项目的顺利进行,拟在全院范围建立学院第二届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库。
一、 目的和意义
我院于二〇一〇年成立了第一届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库,各位评标专家在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后,为学院招投标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两年内招标项目的评标质量得到了充分的提高和完善。我院的现根据《评标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建立第二届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库,本届任期三年。请符合条件的各位老师到我办进行报名。
二、 报名方法
专家库的建立坚持自愿报名和部门推荐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广泛吸取全院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思想觉悟的教职工参加。原第一届专家库专家请重新报名。
报名专家请到学院“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专家专栏-培训通知”页面,下载相关学习资料、《评标专家库专家准入标准问答卷》与《学院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登记表》。
请独立完成《评标专家库专家准入标准问答卷》并如实填写《学院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交。我办将根据此两份资料对参加报名专家库的老师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专家签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评标专家承诺书》,颁发学院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聘书,正式成为第二届评标专家库成员。
三、 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18日
地点: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致远楼413室,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马行静
电话:89226094
四、 专家库分类
学院招投标项目评审专家库根据项目内容分为以下九个子库。
(一) 物资类: 图书、资料、服装、电子图书、教材、印刷、日用品、家具、劳保用品、体育器材、文体用品、办公用品、学生公寓用品、军训用品等;
(二) 服务类: 绿化、清洁、保险、洗衣店、理发店、餐饮服务、会议会务、租赁等物业等;
(三) 经济类: 会计、审计、金融、投资、证券、法律企业管理、国际商务、概算等;
(四) 工程类: 修缮、装饰工程、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环保、水电工程等;
(五) 电子通信类: 电子、通信、自动控制等;
(六) 电器设备类: 家用电器、摄影(摄像)器材、灯光、音响设备、饮水机、电子仪器、检测仪器、乐器等其它设备等;
(七) 机械类: 机械制造、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数控工程、工程机械、医疗设备等;
(八) 计算机类: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等;
(九) 其它: 以上类别中不包含的内容。
五、 专家库的管理
第二届评标专家库规模初定为 150人,如果首批人数达不到,可逐年增选,三年内达到 150 人。
专家库是学院人才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的建设、日常管理和联系由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
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 对报名专家进行审核、培训、考核;
(二) 对专家按擅长专业进行分类,登记注册,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增补专家人选;
(三) 评审专家的抽取,联系专家安排参加评审,并对评审情况进行跟踪掌握等。
六、 专家库成员的任职要求
报名实行自愿原则,采取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的方式。请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报名。
(一) 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2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含博士学位),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我院及院外教师、技术人员;
(二) 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上59周岁(女54周岁)以下且离退休年龄不到一年的(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任期调离、退休的专家将自动离开评标专家库;
(三)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相关评标业务,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四) 对物资、工程和服务类的个别专业人士可以适当放宽标准(二级机构负责人、中级职称或在某岗位工作5年以上者);
(五)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
(六) 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七、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专家享有权利:
1. 查阅与所评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资料;
2. 针对所评标项目就投标文件中的疑问要求投标人解答或者澄清;
3. 针对所评标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按分工独立进行评标,提出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受任何人干预;
4. 对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5. 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6.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 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1. 根据专家抽取结果,在学院招标管理办公室的组织下参加评标;
2. 准时出席评标活动;
3. 签署《承诺书》,保证公正评标,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4. 遵守评标纪律,对有关招标、投标、评标的情况保密;
5. 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经学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评审意见应当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评为不合格的投标作出详细、具体的说明;
6. 及时向学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
7. 参加学院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培训与考核;
8. 接受学院招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与管理;
9. 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授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八、 评审专家违纪处理
评审专家在参加学院招投标项目评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纪行为,参照《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评标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闭窗口